律师档案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刘娜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《产品质量法》对造造假、掺假有什么规定?

分类:从业心得    时间:(2016-10-11 14:57)    点击:97

《产品质量法》对造造假、掺假有什么规定?

《产品质量法》第三十二条、三十九条规定,生产者、销售者生产、销售的产品,不得掺杂、掺假,不得以假充真、以次充好,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。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刘娜律师提供“房产纠纷  婚姻家庭  遗产继承  损害赔偿  合同纠纷  交通事故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刘娜律师,刘娜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刘娜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5801375879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刘娜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朝阳区律师 | 朝阳区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刘娜律师主页,您是第43413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