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情况下,借款合同可以中止履行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5-09-06 17:25) 点击:261 |
什么情况下,借款合同可以中止履行? 我国《合同法》规定了,在借款合同中,应当先行履行债务的当事人,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可以中止履行合同:(1)经营状况严重恶化;(2)转移财产、抽逃资金,以逃避债务;(3)丧失商业信誉;(4)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。在实践中,一般只有贷款人存在中止履行的可能。贷款人在中止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借款人,在借款人提供适当担保时,应当恢复提供贷款资金;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恢复履行能力切提供适当担保的,贷款人可以解除合同。 另外,《合同法》还规定了,由于借款人分立、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贷款人,致使划拨资金发生困难的,贷款人也可以中止履行合同,但在履行困难消除后,应当恢复履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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